基础工资条例(2019)
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条例》以下简称《基础性工资条例》。
二、《基础性工资条例》执行范围:本《基础性工资条例》仅适用于本校教师。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核定:
本《基础性工资条例》是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配套文件,《基础性工资条例》的制定从两个原则出发:
一是体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二是体现教师业务素质、基本能力与收入水平相对等的原则,从而极大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基础性绩效工资有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生活补贴,第二部分:岗位津贴,第三部分:校龄津贴,第四部分:出勤津贴。
(一)生活补贴: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生活补贴,每月为3225元。(原来2525元,增加每月700元)
(二)岗位津贴:
教师岗位津贴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一、教龄津贴,二、学历津贴,三、职称津贴,四、月岗位考核津贴,五、骨干教师津贴。
各部分津贴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骨干教师月考核津贴(单位:元)
(幼儿园教师月岗位考核津贴增加每月450元,小学部教师增加每月300元,中学部教师每月增加200元。)
骨干教师月考核津贴:昆山市教坛新秀每月500月,每月增加100元;昆山市教学能手每月1000元,每月增加400元;开国际学科带头人每月2000元;昆山市学科带头人每月3000元;苏州市学科带头人每月5000元;江苏省特级教师每月8000元。)
注:
(1)师教龄津贴:5年以下100元/每月;6-10年200元/每月;11-15年250元/每月;16-20年300元/每月;21-25年350元/每月;26-30年400元/每月;31年以上450元/每月。
(2)教师学历津贴:大专100元/每月;本科250元/每月;硕士研究生500元/每月。
(3)教师职称津贴:二级教师200元/每月;一级教师500元/每月;高级教师800/每月。
(4)教师月岗位考核津贴,按《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教师月考核细则》由各学部于当月28日之前对每一位教师的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递交校长室审查确认签字。凡是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教师月岗位考核津贴全额发放。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按月考核津贴的95%发放。得分在70分至79分的,按月考核津贴的90%发放。得分在60分至69分的,按月考核津贴的85%发放。得分在60分以下的,停发教师月考核津贴。
(5)骨干教师津贴:骨干教师分以下类别:一、昆山市教坛新秀,二、昆山市教学能手(含昆山市教技能手,德育能手),三、开发区国际学科带头人,四、昆山市学科带头人(含市学术带头人和市德育类学科带头人),五、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六、江苏省特级教师。取得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均可享受相应称号骨干教师的津贴。
(三)校龄津贴:具体标准为:教师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的发放100元/月,满三年的发放200元/月,以此类推。
(四)出勤津贴:每人出勤津贴为每月1000元,每年发10个月。根据个人出勤情况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标准为:
全勤无迟到早退: 在下月工资发放出勤津贴1000元;迟到超过两次或请假缺勤在3天以内发放津贴90%为900元;迟到超过三次或请假缺勤在5天以内发放津贴80%为800元;迟到超过四次或请假缺勤在5-10天以内发放津贴50%为500元;迟到超过五次或请假缺勤在10天以上,不予发放津贴。四、发放办法:校长办公室根据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组成项目、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制成表格后交校长审批。财务室根据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表负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每月工资的发放为当月的10日,遇到双休日提前至周五发放。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室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