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苏州、昆山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苏州市教育局具体安排,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发展、防疫和安全工作,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底线,织牢织密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安排
安全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各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校、各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工作。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15条硬措施,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各方责任、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和实施方式。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闭环整改要求,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及时上传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和昆山市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对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安全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结合成员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从“条”上推动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校车与交通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看护点安全等专项检查;要结合季节变化和形势任务,及时开展防汛防台、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欺凌、防毒禁毒及反恐防范等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各校和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督导检查。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优化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学校和单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上传昆山市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及时反馈各校和单位,并向其所在区镇实名通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将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督导检查将贯穿大检查工作全过程,在全市学校未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前,可先行组织线上督查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安排实地检查。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校和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巩固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校园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教育系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严格落实“管教学,就必须管安全;管学生,就必须管安全;管教师,就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基建,就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2.是否制定领导班子2022年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安全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
3.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地区、跨部门安全工作。
4.是否严格落实《昆山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5.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推动协调解决。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6.是否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
7.是否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8.是否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
9.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
(三)治安防控情况
10.是否完成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四个100%”达标要求。
11.是否按要求推进“校园哨兵”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完善安防设施,加快技防建设,健全安防机制,夯实安防基础。
12.是否加强治安管理防控,会同属地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
13.是否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要求,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4.是否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深化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对校内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防范涉校违法犯罪。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5.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6.是否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7.是否加强对电瓶车充电设备、老旧楼宇使用电器线路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排除易燃危险点。
18.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帮助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9.是否推动学校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
(五)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20.是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严格校车行驶线路审批,清理不符合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
21.是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
22.是否督促校车运行管理部门和单位细化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严格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
23.是否会同属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动,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六)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情况
24.是否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25.是否规范运行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6.是否落实配备校医、健康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健康副校长”等政策要求。
27.是否严格健康管理,严格控制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师生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28.是否加强学校预防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
29.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方面有关规定。
30.学校是否对学生实习实训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并对在外学生加强日常管理与指导。
31.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2.学校是否督促实习实训单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劳动保护用品。
(八)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
33.是否制定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学校燃气使用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4.是否加强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对校园内燃气管道开展安全评估,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校内邻近燃气管道的建设、施工管理。
35.是否积极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场所和用气规模、责任单位和人员等事项。
36.是否加强燃气日常使用安全检查,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合格燃烧器具、配件,并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月报制度。
(九)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37.是否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围墙、配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篮球架、旗杆等设施安全。
38.是否加强对在建工地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与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反馈,对在建项目施工场所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9.是否建立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加强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预防措施。
(十)看护点安全整治情况
40.是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完善学前教育布点专项规划,建好用好管好幼儿园。
41.是否持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根据校园安全防范标准,进一步加大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投入。
42.是否开展看护点分类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看护点,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十一)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3.是否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
44.是否结合各类安全教育主题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5.是否积极发挥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校外实践基地作用,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
46.是否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切实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强化家校协同育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细化完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检查任务落实,切实做到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各校和单位要将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上传平台,形成清单,限期核销。市教育局将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巡查督导、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基层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常态化机制,不断推动提升校园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校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校园安全。对重大安全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专项督导。对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学校,将以通报、警示、提醒、曝光、挂牌督导等方式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要加强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问责,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昆山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